钱永祥,梁文道动物伦理与道德进步

一、演讲:

钱永祥:多谢香港中文大学博群计画在新亚书院圆形广场举办这场论坛,我实在想不到今天现场会有这么多人参加,一起关切一个严肃而又尖锐、尴尬的主题。以下,在很短的时间里,我想要探讨三个议题:一、说明「动物伦理学」的基本观点;二、说明「道德进步」是什么意思;三、用「道德进步」为背景,说明动物伦理在对待动物之外的一般意义。

首先,什么是「动物伦理」?动物伦理或者动物伦理学所关心、想要回答的问题就是:我们人类对待动物的方式,有没有道德上的是非对错可言?我们知道,伦理学或者道德哲学的基本前提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对待方式有是非对错可言,伦理思考帮我们判断个别行为的是非对错。把这个问题意识扩展到动物身上,我们想追问对待动物的方式有没有是非对错可言?动物伦理学给的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理由是什么?

大家对「动物」这个概念并不陌生。我们都是动物,叫作人类动物(humananimals),那么非人类动物(non-humananimals)在哪里呢?举目可及,先从各位身上的用品开始,皮鞋、皮包、皮带、皮夹是用动物的皮制作的;我们等一下吃晚饭,动物可能进入我们的胃里;我们吃的药、用的化妆品,几乎每一样东西都用到动物。动物在人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可是他们存在的方式很简单,就是痛苦和死亡,动物只能以痛苦和死亡的方式进入人类的生活。

面对动物的痛苦和死亡,我们会怎样反应?怎样的反应才是合适的?让我们想像三个例子。我把一块石头踢到河里去、我把一根木头丢到火堆里去、我把一只狗打伤。对这三种情况,我们的反应不会一样。我踢石头、我烧木头,别人可能会觉得我很无聊,但是不能说我对石头或者木头造成了伤害;人们也不会特别对那块石头或者那根木头生出怜悯同情。与石头和树木不同的是,当我把狗打伤的时候,每一个人正常的反应都是认知到狗受到了伤害,并且对这只狗感到某种怜悯或者同情。

的确,动物是会受到伤害的,也会因此引起同情。根据一位哲学家纳斯鲍姆(MarthaC.Nussbaum)的分析,所谓对一个对象产生同情,代表你其实做出了三个判断。第一,这个对象在承受可观的痛苦;第二,这痛苦是他不应该承受的,是无辜的伤害;第三,你在乎这个对象受到了伤害。当我们说「我对你的遭遇感到同情」时,我们已经对这个人做出了这三个判断。但当我们对动物的遭遇感到同情、感到怜悯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有这三种判断呢?其实是有的。我们很明确地知道,第一,跟石头、木头不一样,动物会感知痛苦;第二,动物在人类手里所承受的痛苦根本是无辜的;第三,我们对於动物的痛苦,多少感到在乎。──但是,这个在乎是在乎到什么程度呢?我们在乎的理由是什么呢?我们通常会说:「不错,我同情猪的遭遇,我同情狗的遭遇,我同情实验室里小白鼠的遭遇──可是,它们毕竟是动物。」这意思是说,我们在人跟动物之间会画一条线,即使有同情有怜悯,同情和怜悯也要适可而止,至少不能妨碍人类的利益。

可是这条线要怎么画?能画得有道理吗?当代动物伦理学的奠基者彼得·辛格(PeterSinger)认为,「画线」其实往往表现了歧视与成见。彼得?辛格将动物解放与另外两个重大历史运动相提并论:黑人和有色人种的解放,以及妇女的解放。如果回到年前,当白人把黑人当奴隶用的时候,你问白人这个黑奴有没有在受苦,白人会说他当然在受苦,但是他还会说,虽然这个黑奴在受苦,但是他是黑人,他跟我们白人不一样。回到一两百年前,女人被关在房子里,她们要受很多严格规范的约束,不能受教育、不能到外面工作、不能自己交朋友、没有社会生活、没有政治地位。你问男人你把女人关在屋子里好吗?他会回答是不太好,但她毕竟是女人,女人跟男人不一样。人们根据肤色画一条线,於是黑人的痛苦比较不重要;人们根据性别画一条线,於是女人的痛苦比较不重要。

今天时代变了,现在我们知道用肤色或性别在人之间画线没有道理。那么根据物种画线又有什么道理?人这个物种与猪这个物种当然有巨大的不同,但是这种差别,会造成他们的痛苦具有不同的分量吗?看到一只猪在受苦,我们会感到同情,可是我们会说:他毕竟是猪。可是猪的痛苦跟人的痛苦不都是痛苦吗?就像男人跟女人的痛苦都是痛苦,黑人跟白人的痛苦都是痛苦一样。我们不能说因为性别不同,两个痛苦就有不同的分量,不能说因为肤色不同,两个痛苦有不同的分量,那为什么我们可以认为因为物种不同,两个痛苦就有不同的分量?人类到今天都不肯停止施加於动物的各种痛苦和死亡,有一个很简单的藉口:动物跟人不一样。但如果用物种画线可以成立,那用性别画线为什么不能成立?用肤色画线为什么不能成立?痛苦就是痛苦。穷人和富人的痛苦都是痛苦,男人和女人的痛苦都是痛苦,人类和动物的痛苦都是痛苦。不能说因为这个痛苦发生在与我不同的个体身上,所以我们就可以忽视。

如果动物的痛苦不能忽视,那么当我们开始谴责人类给动物制造痛苦和死亡的时候,我们就从同情和怜悯进入了道德的领域。在道德层面上,当我看到一个人受苦而感到怜悯同情的时候,我不只是在抒发一种情绪反应;进一步,对这个痛苦、对造成痛苦这件事,我还作了道德的判断,认为造成痛苦是有是非对错可言的,这是动物伦理学的全部关怀所在。

现在,我们来谈今天的第二个主题:道德进步。首先,我们需要追问,今天谈「进步」还有没有意义。今天各位想到生态浩劫、地球暖化、核战威胁、恐怖主义(以及反恐的恐怖主义),还相信人类有进步可言吗?

思想史学者常说,在到年之间,「进步」是在欧洲最有势力的观念。这主要是因为科学知识、生产力在当时开始突飞猛进,旧的社会政治秩序开始松动,思想观念也推陈出新,人们觉得世界正在改变,人类正在进入一个比较好的状态,并且有能力继续推动这种进步。但从19世纪後期开始,进步这个理想逐渐破灭,到了今天,人们几乎已经放弃它了。有人说,这是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毒气与战壕让人们清醒了。无论如何,我们今天谈到进步会觉得尴尬,一个关键的原因在於,「进步」本质上是一个评价性的概念,进步一定代表「更好」,并且在道德意义上更好。可是几乎所有人类的广义「能力」,不管是文明、知识、科技、生产力等等,虽然都确实变得更丰富、更强大、更有效率、或者其他在量上的增加、质的改进,因此在这些意义上变得「更好」,但是由此要得出一个判断说,这些方面变得更好,就代表人类有了进步,表现了人类的道德进步,大家似乎都有点迟疑。毕竟,能力可以为善为恶,其增进可以造福也可以为祸。人类登上月球是进步,但这可以表示人类变得更好吗?人类有能力登月,但人类在地球上也更有能力相残作孽,并且变本加厉。所以在今天,各种能力的进步毫无疑义,可是人类对「进步」这个字眼本身,却感到毫无信心。

因此,要恢复「进步」这个理想,我们要从道德着眼,并且首先要确认道德意义上的「更好」要如何判定。但如果不谈一般的能力,专就道德本身来谈,有没有「道德进步」这回事呢?问题是:所谓的进步,当然就是从一个时间点到另一个时间点的历程,其终结点比出发点「更好」。可是今天流行道德相对论、价值相对论,正好不容许道德作为一套连续的、贯穿历史与社会阶段的标准。如果你相信相对论,你会说每一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道德标准,每一个社会都有它的价值准则。你很难比较明朝人和汉朝人哪个朝代的人更有道德,很难比较美国人和中国人哪个民族的人更高尚,因为比较的标准都是内在於具体社会或历史阶段的。道德进步在今天面对的另一个挑战,来自价值多元论,即对於什么叫做好的、值得追求的目标,每一个人不仅事实上会有不同的选择,并且我们必须承认每一个人做不同选择的权利。我们无法用一个共通的标准比较甲跟乙哪一件事在道德上更高尚,所以也无从判断人们在道德上的表现先进还是落後。从道德相对论和价值多元论两个方面来说,好像都无从谈道德进步。

但事实的确如此吗?19世纪一位爱尔兰的历史学家勒基(-),提出了「扩张中的圈子」(theexpandingcircle)的概念。他的意思是人类道德的发展,是一个「自己人」的圈子不断扩大的过程:我们列为「自己人」、受到道德考量的对象,最先限於自己的家族亲人,但随後会逐渐扩张到身边的朋友、自己的族群、阶级,然後扩张到同一个社会里的人、同一个民族的人,最後扩张到整个人类。勒基认为,圈子不断如此扩大,终於开始把动物和自然界也包括进来。「扩张中的圈子」这个概念,很明确地表达了一种「道德进步」:道德关怀的范围在扩大,受到道德考量的对象越来越多,就构成了一种道德上的进步。进步在哪里?在於以前受到漠视、歧视的人,以前被视作异己而提防、伤害的人,逐渐成为我们的同类,进入了道德考量的范围,从而其利益必须要受到我们的正视。我们列为同类的对象已经不受性别、宗教、民族和肤色的限制。今天的问题是:接下来,我们能不能再跨越物种的限制,将道德考量的范围扩展到动物,让能够感受到痛苦的各种生命,也成为我们在道德上关怀的对象?

最後,我将动物伦理放到道德进步的问题脉络中来谈:人类对待动物的方式,并不是孤立的一件事,而是人类对弱者、异类施加暴力满足一己需求的惯性模式之一例。最近哈佛大学心理学家史蒂芬?平克(StevenPinker)出版了一本书,题为《人性中的善良天使:爲什么暴力在减少?》,引起各方瞩目。平克认为,人类的一部历史就是暴力在逐渐减少的历史。他列举了六项趋势作为指标,其中第六项趋势谈的就是人类对於少数族群、弱者、他者异类的歧视与暴力,经由他所谓的「权利革命」,正在急遽降低。他举证历历,证明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对於少数族群的暴力、性暴力、家庭暴力、体罚、虐待儿童、校园的暴力、仇视同性恋以及针对同性恋的犯罪,都明显的在减少、甚至於被视为不可接受。这些权利革命中间最晚近的一项,就是动物权利。他的例证包括晚近以来关於打猎的电影越来越少,以狩猎为休闲活动的人越来越少,但是吃素的人却越来越多。这种趋势为什么可以视为道德进步的一环呢?那是因为无论是狩猎还是吃肉,背後的根本藉口都是「动物不是人」,因此处於道德考量的范围之外;也因此,1.动物的痛苦没有太多的道德意义,其利益无须列入考虑,以及2.对动物使用暴力,无所谓道德上的是非对错。但随着「动物权利」意识开始散布,动物接续着女性、黑人、同性恋等等原本被排除在道德关怀圈子之外的弱者与异类,逐渐纳进了这个扩张中的圈子。在这个意义上,动物议题、动物伦理,正是人类道德进步的重要环节。当我们在考虑动物的利益的时候,当我们意识到对待动物的方式有是非对错可言的时候,人类社会和人类自身便说得上道德的进步。

最後,让我举出一些事实,大家来想像一下,我们的日常饮食需要什么样的暴力与残酷为必经步骤。台湾每年要杀万只猪,3亿万只鸡。中国大陆每个礼拜要杀1万只猪,也就是一天要杀万只猪,每一分钟杀1只猪。不谈猪的痛苦,但我们想像一下:人类每分钟得施展多少暴力,才能把这1只、每头重公斤、活生生的猪运送、宰杀、分解,最後贩售成为我们家人乐融融分享的盘中餐?再举一个例子。我们都吃鸡蛋,可是鸡蛋哪里来的?鸡蛋是母鸡生出来的。母鸡哪里来的?母鸡是从鸡蛋孵出来的。鸡蛋孵出来的时候,公鸡跟母鸡的数量是一样的,那么另一半的公鸡到哪里去了?在小鸡孵育场里,刚出生的小鸡被一只一只地检查性别,母的准备送到养鸡场去生蛋,公的则丢到旁边的袋子里或碾碎机里,变成饲料或者肥料。再举一个例子。各位吃过小牛肉(vealcalf)吧?小牛肉怎么来的?大家都喝牛奶,牛奶是母牛生产的。但是乳牛也有公的啊,生下来的乳牛如果是公的,就要变成小牛肉。怎样变成小牛肉呢?第一,生下来以後禁止运动,因为运动会使它的肉质变硬。第二,不准他接触任何有铁质的食物,因为吃了有铁质的食物,他的血红素会增加,他的肉就不是那种老饕欣赏的粉红色了。第三,对他使用大量的抗生素,因为它不能吃母亲的奶(母亲的奶含有铁质),抵抗力很弱。这样的公的乳牛生下来之後,饲养8-14个星期然後杀掉,就是我们吃的小牛肉。

总结而言,我们的食物来自暴力,用血腥和痛苦为代价,我们吃的是「死亡」。清醒面对这个事实,才是道德智慧的开端。

梁文道:钱先生似乎颇为赞同平克的说法,认为人类是有道德进步可言的。但是钱先生最後讲到人类如何屠杀动物,又让我觉得我们好像这方面不但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电影《阿凡达》里那个星球的部落猎人在猎杀动物的时候,要一刀下去很快地割断猎物的喉咙,同时马上祈祷,让被猎杀者的灵魂进入宇宙能量循环。这个电影的灵感其实来自我们的祖先,甚至今天一些游猎部落仍然保有类似的习惯,他们像狮子一样绝不滥杀。我们知道狮子吃饱了就吃饱了,面前有多少羚羊经过它都不理会。狮子绝不会想是不是该多抓一些羚羊回来,万一明天没得吃怎么办?能不能先把它们抓回来,然後想办法把它们做成罐头?狮子是不会考虑这些的,其实有些人类社会也如此。我读过一些人类学家的报告,他们发现一些古老的印第安部族有些奇怪的谚语,比如「当一头豹在吃小牛的时候,他的眼神是充满爱的」。这句谚语说明了那个部落对猎杀的看法:我猎杀我的猎物不是因为仇恨,而是生命的需要。但是我跟猎物都知道,我们迟早都要回到同一个循环里,有一天我的能量要回到这个循环里去滋养植物,植物又成为我的猎物的食物。纪伯伦的《先知》里有一段话很感人。他说我们在吃苹果的时候,我们要对这个苹果说,今天我吃了你来滋养我的生命,但是有一天我终会回馈给你。这是人类曾经有过的想法。但是今天我们大规模地蓄养和屠宰动物,畜牧业早已成为一种工业,这是古代的人不能想像的。

我读过一部短篇科幻小说,这个小说很有趣,整个小说80%你都不觉得是科幻。小说写的是一个家庭。小孩放学回来,放下书包,他妈妈问他:你今天在学校怎么样?他说今天谁谁谁因为做错了什么事被老师处罚。再晚一点爸爸回来,妈妈在做饭,爸爸脱掉外套,一边喝啤酒,一边督促儿子做功课。然後晚上三个人吃晚饭,闲话家常。到了最後,小说的结尾是这样的:他们把吃剩的骨头扫进垃圾桶,那些骨头是人的骨头。但那些人骨很小,是迷你人吗?不是。这个小说讲的其实是一群从外星球来的巨人蓄养人类来吃。被吃的就是我们这种人,而他们是另一个星球来的殖民者。这部小说前面讲的是一个很温馨的家庭故事,但最残暴的部分恰恰就在这里,一个那么快乐、那么和睦,夫妻感情那么好,亲子关系那么愉快的家庭,他们的晚餐是我们人类。

我们在考虑为什么动物应该有伦理、道德地位,我们为什么要考虑动物的痛苦的时候,我们其实是有一个考量的范围。我刚才请教钱先生moralconsiderability应该怎么翻译,钱先生把它译成「道德的可考量性」。这个词的意思就是当我们决定要不要跟一个对象产生道德关系,对其负有道德义务的时候,我们要考虑这个对象是否具备被我们这样对待和被我们这么考量的资格,这叫道德的可考量性。曾经有一位神学家提出一个问题:人对神有没有道德义务?我们一般讲道德义务都是人对人的,那人对神有没有道德义务?又比如说人对树木,甚至对石头,我们有没有一个道德上的考量?

在这种讨论里大致包含三个层次的思考。第一,我们一般都认为我们应该,并且能够画出一个被纳入道德考量范围内的成员,一个「俱乐部」。凡是纳入这个范围内的,都具备了这种道德资格,不在这个范围内的就不具备这种资格。比如我们一般不会认为我们对石头要诚实,或者去想我不要伤害或者背叛它,我们不会有这个想法,因为石头不在道德考量的范围之内。第二,我们也通常会认为有一个「我们」,是「我们」在画界:谁在这个范围内,谁在这个范围外,谁有这个资格,谁没有这个资格。第三,我们的社会有一整套成为制度的行为方式和规则,来处理范围之内所有的道德上值得被考量的成员彼此间的关系,我们的行为、我们的义务等等。

尽管哲学家一直在讨论,什么样的对象有资格被我们道德地对待,但是历史告诉我们,这个范围其实不停在变化。比如钱先生刚才提到的黑人,曾经在白人看来黑人是不属於「我们」这个范围的。再比如在某些社会,老人也不在这个范围内,他们认为老人到了一定岁数就应该被遗弃,我们舍不得杀害他们的话他们就应该自杀,或者躲起来终结自己的生命。就像在电影《楢山节考》里老人被认为会拖慢整个部族的生活,最终会拖垮整个部族。似乎每一个时代都有人提出一些言之成理的说法,来解释那个时代为什么要那么做。他们会说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价值观,我们不可以比较,不可以拿今天去看过去。所以我们不能够谴责古人残忍,他们把老人丢在山上让他们自生自灭;我们不能谴责白人在殖民美洲的时候,不止让黑人做奴隶,还使得美洲的原住民遭到灭绝。我们不要谴责他们,因为那个年代自有他们的一套伦理。我读大学的时候很相信这种文化相对论,我相信任何所谓真理的讨论都要放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和不同文化的脉络中。但我年纪越大越相信这个世界是真的有一些真理,是真的有一些不可动摇的事情存在的。比如刚才钱先生讲到的受苦。受苦就是受苦,你看到被奴役的黑人受苦,那就是受苦。当然我们还可以继续争辩,我们可以说我们看到他在惨叫,我拿刀子画他的皮肤,他在流血,我画一刀他惨叫一下,但是,我不肯定这叫不叫做人类的受苦,因为在我的文化里面,我不一定能够把这解读为受苦。但真的是这样吗?在说明这个问题之前,我要先引入列维纳斯的哲学观点。

每当我们要定义人类的时候,都得涉及动物。比如我们常说「人是政治的动物」、「人是言语的动物」、「人是理性的动物」、「人是懂得欣赏美的动物」。我们每次定义人的时候都先有一个总的范畴——动物,然後把人从动物中切割出来,切割出来的标准或许是言语,或者是理性,或者是政治,或者是经济。有趣的是,自古以来哲学家在做这种画分的时候,他们都很快去谈理性是什么、言语是什么、智慧是什么、政治是什么、经济是什么。他们都不谈动物是什么。於是动物就成为悬而未决放在一边的X,我们都要用到它,但是我们都不想说明它。这个令人尴尬的背景,在我很喜欢的一个哲学家身上也看到了,就是法国20世纪的现象学家列维纳斯。

列维纳斯在处理这类问题的时候不同於其他的哲学家。比如说我们刚才谈到道德的可考量性,这样的问题总是要把资格赋予某个族群、某个类别。但是列维纳斯在谈论道德时,为了说明我们对什么样的对象负有道德义务、跟他有道德关系的时候,他不去谈人类的本质,不去谈人要先具有的抽象的资格,他不会说我眼前这个具体的人由於是「人类」的一部分,因此我对他负有道德责任或跟他有道德关系。列维纳斯不这样考虑问题,他考虑的从来都是最具体、最个别,几乎只是眼前发生相遇的场面,他叫做inthefaceofother,在他者面前,我们相遇。

他喜欢讲「脸」,在列维纳斯的哲学里,脸总是有表情的,它是在表达一些东西,有时候它表达出的是痛苦、是可被伤害。当列维纳斯在讲「脸」的时候,他关心的其实是所遇到的那个具体的人,他能够表达他的感受,他可能被伤害。可被伤害性是列维纳斯一直很关心的问题,他觉得眼前这个人是可以被伤害,尤其是可以被「我」伤害。举个例子,如果我走过来揍你一拳,你会很痛苦,我会看到你痛苦的表情。这时候我跟你就发生了关系,你就有了要求我怎么对待你的权利。我要不要打你,我应该如何对待你,你是会对我提出要求的。列维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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